第四,禁止权力转授并不是毫无例外地适用于所有情形,在特定情况中是否适用该原则取决于法规本身授出的权力的性质。
[62]卢超:《行政审批改革政策试验机制的法治化图景》,载《法学研究》2022年第6期,第70页。经济特区法规的调整事项在立法法中缺乏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导致立法越权等权力滥用问题日益突出。
[26]钟健英:《论邓小平经济特区思想与一国两制构想的内在关系》,载《福建党史月刊》2014年第12期,第19页。实际上,立法法2015年一修和本次二修都遵循了部分修改的思路,[45]只对确有必要修改的才予以修改完善。第三,经济特区法规制定权的空间布局无法满足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需要。地方改革试点授权必须是临时性的,并且在字面上限于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但是,由于制度实践存在问题就废止其制度本身,并非明智的做法。
然而,立法变通授权机制至今尚未写入立法法,这在逻辑上是有欠合理的,因为立法变通授权机制对立法变通权及其行使的制度具有前提性和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就影响国家法制统一的程度而言,地方立法变通无论在时间还是事项上都更甚于地方改革试点授权。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审查结果的溯及力规则、异议处理程序等问题。
经笔者统计,党的八大报告中,宪法出现2次。我国宪法确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治关系,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阶级基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障。其中,前两者属于守正范畴,后两者属于创新范畴。[20]由此可见在宪法建设上坚守国本的极端重要性。
二是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的要求,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升级为完整、准确、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宪法。本文只是提供了一个观察习近平宪法建设思想之守正创新的基础框架,如要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还有待更加深入和专门的体系研究、历史研究、辩证研究。
[9] 参见[德]伍多·库卡茨:《质性文本分析:方法、实践与软件使用指南》,朱志勇、范晓慧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6页。(7)部署宪法监督的重要举措。[38]因此,对于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六部分第一节提出的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健全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制度、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吸纳民意工作机制、全面发展人权事业等要求,应结合宪法全面实施予以深入推进,始终通过人大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22]党的领导、宪法至上、人民主体地位三者是根本一致的。
[10]通过梳理1982年现行宪法颁行前夕党的十二大至2022年党的二十大共9份党代会报告的宪法论述,定性与定量、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能够从总体上揭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宪法理念的不变与变,从而以寻根坚定历史自信,以开新增强历史主动。[11] 参见王沪宁主编:《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82页。[60]《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公职人员学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话语体系。没有提到宪法,并不等于缺乏宪法意识。
从2015年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到2020年11月16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再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而言,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
[57] 参见黄文艺:《论党法关系的规范性原理》,载《政法论坛》2022年第1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宪法建设的领导力量。
第二,维护宪法权威,表意更加凸显。进入专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 守正创新 宪法建设 。例如,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要求:无论是党委换届还是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都要体现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要保证基本群众代表比例,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要挤占应该给基本群众的名额,不得搞偷天换日、移花接木的欺骗手段。这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的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的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的合宪性审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到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到的明确合宪性审查的原则、内容和程序、涉宪问题事先审查和咨询制度。第三,加强宪法监督,举措更加全面。[51] 参见王锴:《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备案审查的重要论述及其在实践中的展开》,载《地方立法研究》2021年第6期
自改革开放起,我们党重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越来越注重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宪法遂成为党代会报告这个宏大舞台上每场必出的老面孔。掌握着国家公权力的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掌握着社会公权力的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组织及其高管人员,容易脱离法治轨道,搞特权、搞腐败,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17]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宪法建设思想指引下,宪法监督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特别是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关键一招之后,2018年修宪成立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空前强化,法律草案和重要决定草案审议过程中加强合宪性研究,对已生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工作被全面激活,并公开向全社会披露合宪性审查案例。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七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对此有直接论述。
(5)明确宪法实施的重要目标。经对比阅读可见,有四个命题在多份报告中反复出现:(1)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
综合起来,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论述的核心要义可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坚持维护宪法至上权威。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特别行政区所有居民应该自觉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彭真同志在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都已经深知,宪法的权威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决不容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为此,要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力戒教条主义、形式主义,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实实在在地解决我国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各方面各领域事关立场、方向、道路、原则的问题,涉及根本、全局、长远、重大的问题,都属政治。[22]党的领导、宪法至上、人民主体地位三者是根本一致的。
现行宪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3]守正创新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时代的最鲜活体现,守正是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正,这是前提、是根本。
[53] 参见李少文:《如何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兼论抽象解释的不可能性和专门立法的不必要性》,载《学术界》2022年第5期。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关键也在党。
这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的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的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的合宪性审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到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到的明确合宪性审查的原则、内容和程序、涉宪问题事先审查和咨询制度。[31]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四、结语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所以,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将其升级为制度体系。
[32]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80页。[58] 参见宋功德、张文显主编:《党内法规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第183-184页。
(一)坚持维护宪法至上权威成文宪法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一大标志性成果。达到以上四个方面的要求,是一个持续努力的过程。
[54]保证宪法全面实施是为了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一)对标宪法完善国家法律体系依宪立法是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前提和基础。